葉謝鄧律師行擁有龐大的法律專業團隊:超過30名律師、20幾名證婚律師/婚姻監禮人、3名國際公證人及4名中國委托公證人,合共180名法律員工,分佈17個辦事處,服務全港,Tel/WhatsApp 94899489
恢復被除名的有限公司註冊(Company Restoration)
恢復被除名(deregistered)的有限公司註冊
若您的公司因未提交周年申報表或停止營運而被 公司註冊處 除名( deregistered ),該公司在法律上即告解散,銀行戶口及資產亦會被凍結。 想重新啟動公司、取回資金或恢復業務運作,可透過 恢復被除名的公司註冊(Company Restoration) 程序,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65條,解散的公司可由原股東、董事或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恢復註冊, 一經批出命令,該公司將被視為從未解散,得以繼續營運、恢復銀行帳戶及處理資產。
💡 法律重點:
- 恢復註冊的申請須由律師代表向高等法院提出。
- 法院命令發出後,公司註冊處將更新公司狀況為「有效」。
- 常見用途包括:取回銀行存款、完成物業交易、繼續營業、恢復稅務登記等。
若您需要了解申請條件、所需文件或恢復時間, 可瀏覽完整教學文章: 恢復有限公司註冊專頁(Restore Company) 。
📞 查詢或預約法律顧問: 5440 2999
(葉謝鄧律師行|公司法律及商業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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