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財富分配的法律挑戰與傳承策略

現代香港社會中,「再婚」已非罕見現象。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2023年香港結婚個案中,再婚佔比高達42%。家庭結構變得多元化,家庭成員包括繼子女、繼父母甚至同性伴侶,令財富分配及法律關係日趨複雜。

再婚家庭的法律挑戰

在香港,《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列明,如死者未立遺囑,其配偶及子女按法定次序繼承資產。然而,對於再婚人士而言,這種「一刀切」的安排往往未能反映其實際家庭關係,例如:

  • 第一段婚姻的子女與現任配偶之間的繼承權分配衝突。
  • 資產來源(如婚前財產、共同財產)混雜不清,易引發爭議。
  • 未立遺囑者的家庭爭產訴訟,常需法院介入。

因此,對再婚家庭而言,透過立遺囑、建立信託或訂立婚前協議等方式,清楚界定資產分配,是避免爭產糾紛的關鍵。

信託與遺囑的應用

在香港,設立信託(Trust)是一種靈活的財富傳承工具,尤其適用於有再婚背景或複雜家庭關係的個案。透過信託:

  • 資產可由受託人代為管理,根據委託人意願分配予特定受益人。
  • 信託條款可設彈性,例如僅於子女年滿18歲或完成大學後方可分配。
  • 信託資產不會因配偶再婚或離婚而受影響。

若不設立信託,則至少應透過律師訂立有效遺囑,明確列明配偶、子女、繼子女等的受益比例,以符合法律程序。

法律專業觀點(律師評析)

根據經驗,許多再婚家庭爭產案源於「沒有文件」。香港法例對遺囑和信託均有明確程序要求,例如見證條件及註冊程序。建議委託持牌律師代擬文件,確保符合法例第30章《遺囑條例》及信託法規,避免將來被質疑無效。

專業提示:

  • 再婚前訂立婚前協議,列明資產歸屬。
  • 立遺囑時由律師及見證人共同簽署。
  • 考慮設立家族信託(Family Trust)作長期資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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