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破產人「洗底」 Bankruptcy Discharge Certificate
葉謝鄧律師行 一向堅持維護破產人士的合法權益,主張四年破產期滿後, 破產人必須重獲新生 。 破產人已付出代價,重生是應有權利。 一般情況下,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Certificate of Discharge of Bankruptcy), 隨之破產人「洗底」,是自然過程。
破產解除的重要背景與案例
2007年,私人破產受託人 Fred Lee 曾向即將期滿的破產人提出「強制延期」, 導致多位破產人士困擾。 為維護破產人四年期滿自動解除的權利, 本行曾代表超過40人與該破產受託人抗爭, 並於「反對自動解除破產令」上訴案中 成功勝訴 , 為破產人士爭取公道。 該案例確立了「破產期滿自動解除」的重要法律原則, 對日後案件具深遠影響。
為何要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 證明破產期已正式解除(法律認可文件)。
- 有助更新信貸記錄及恢復個人信用。
- 提升貸款及銀行帳戶審批成功率。
- 確保破產管理署及法院紀錄一致。
《破產解除證明書》是由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簽發的正式文件, 可作為破產解除的永久法律記錄。
律師代辦申請流程
- 向《破產管理處》取得「不反對申請信」(Letter of No Objection)。
- 律師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誓章表格。
- 填妥誓章後,安排破產人宣誓申請。
- 律師代表申請人向《破產管理處》遞交誓章、不反對信及身分文件。
- 律師把誓章正式存檔於《高等法院登記處》。
- 約三星期後,律師代申請人於《聆案官書記辦事處》領取《破產解除證明書》。
- 如申請有任何問題,律師將全程代為跟進。
整個程序一般需時約三星期,所有手續均由律師代辦,無需親自出庭。
服務收費與說明
- 申請律師費: HK$1,500(全包)
- 包括誓章、文件存檔、破產處申請及法院領證。
- 可選擇中、英文版本證明書。
- 法院不設補發,請妥善保存證書正本。
申請完成後,申請人可透過律師領取證書,作為合法「破產解除」的正式文件。
法律效力與保障
- 由高等法院簽發,具完整法律效力。
- 可作為信貸資料更正及恢復信用的正式依據。
- 符合法律執業者條例(Cap.159)規範。
- 保障破產人權益,合法重獲新生。
葉謝鄧律師行|破產法律服務
本行自1994年成立以來,已處理破產及破產解除個案超過 10,000宗 , 並於香港各區設有辦事處,服務全港。
服務項目 | 定額收費 (港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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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申請(連法庭及破產署收費) | $14,500 |
破產解除證明書申請 | $1,500 |
廢止破產令(Annulment of Bankruptcy) | 按個案報價 |
聯名物業回購及法律意見 | 按情況另議 |
✅ 定額收費 ✅ 透明程序 ✅ 免費初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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