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civil litigation) 法律服務

民事訴訟是藉法律,透過法庭尋求金錢方面的補償、追討財產或強制履行法律責任。

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方可以是個人和有限公司。提出控告的一方稱為「原告人」(plaintiff) 或「申索人」(claimant),被起訴的一方被稱為「被告人」(defendant) 或「答辯人」(respondent)。原告人或申索人須履行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以可能性的權衡為準則 (balance of probability),去證明原告人所聲稱的事情是否屬實,即是證明所聲稱的事情多數是(more likely than not) 正確的。

民事訴訟的常見例子:

追討欠債:
被告人拒絕還欠下債項,可透過民事訴訟以追討該筆欠款。

破壞合約引起的補償申索:
被告人沒有按照合約履行責任、損壞原告人的財產(拒絕完成物業交易),原告人可展開民事訴訟,向被告人申索金錢方面的補償。 

收回物業的管有權的申索:
租客沒有繳付租金或違反了租約條款(如分租),業主可以用原告人身分向租客採取民事訴訟,終止租約。還可向租客追討欠下的租金和追回損失賠償。

侵犯商標的申索:
侵犯註冊商標,商標持有人可展開民事訴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該侵犯註冊商標人士出售那些印有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命令該侵權者交付庫存貨。此外,還可向侵權人追討損失賠償你和銷售損失,索取金錢方面的補償。